各承办学校,各比赛监督、裁判员: 2004—2005交通银行中国大学生男子篮球超级联赛(以下简称联赛)已战罢六轮,各方面工作进展顺利,赛风赛纪情况良好,各赛区基本达到了《联赛手册》对记录台设施及工作人员的要求。记录台及技术统计人员工作认真仔细,比赛监督与临场裁判员尽职尽责,能够很好地贯彻宁波裁判员培训班会议有关判罚尺度统一的精神,希望全体同志再接再厉,以保障联赛后续比赛的顺利进行。 我们将前六轮裁判工作情况归纳总结后,对比赛监督、裁判员、记录台及技术统计人员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希望大家在认真学习《联赛手册》的基础上把以下几点工作要求贯彻到裁判工作当中去。 一、裁判员要严格区分“合理身体对抗与非法用手”,对运动员在防守“有球队员和无球队员”时的“非法用手”等手部犯规应坚决判罚,在贯彻精神的过程中,不能产生“吹得越少越好”的错误观念,要用正确的判罚尺度引导精彩激烈的比赛。 二、裁判员的判罚尺度要坚持“四个一致”原则,即主裁副裁一致、主队客队一致、整场比赛一致、整个联赛一致。特别是主队客队一致的原则,各位裁判员一定要正确无误地贯彻执行。 三、竞赛规程第七条“竞赛办法”(三)“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中第1款为:“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2003年《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另行通知)”。此款的正确理解应为:现由于正式实施国际篮联2004年的《篮球规则》(即最新的规则解释),2003年的《篮球规则》将不再采用。包括《联赛手册》中的有关要求都要以2004年的《篮球规则》为执行标准。 另外,竞赛规程第七条“竞赛办法”(三)“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中第2款为:“中间休息时间为10分钟”。而2004年《篮球规则》第四章“比赛通则”第8条“比赛时间、比分相等和决胜期(加时节)”第3小条又规定:“半时间的比赛休息期间应为15分钟”。由于部分场次比赛受电视直播的时间限制,经联赛组委会商榷后决定,联赛所有比赛中场休息时间统一为10分钟。 四、竞赛规程第七条“竞赛办法”(三)“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中第3款正确理解应为:中篮后、第四节最后2分钟内和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所有需要掷界外球恢复比赛的暂停(前场端线发球除外),均在记录台一侧前场罚球线延长线和中线之间前场边线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五、每场比赛的比赛监督要按时到达赛区(比赛前一天晚8点前),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达者必须向联赛组委会说明情况。比赛监督要在赛前(联席会前或后)对负责该场比赛的记录台及技术统计人员进行集中开会,检查记录台及技术统计设备,重申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是24秒计时员);赛前联席会上要按照《联赛手册》要求,检查有无缺席人员、重申对各方面人员的工作要求及强调联赛的赛风赛纪建设;开好赛前裁判员的准备会,赛后的小结会;赛后要及时填写《赛区工作报告表》与《联赛赛风、临场裁判员工作鉴定表》,并连同比赛记录表在比赛结束两天内寄送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地址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慧忠北里312号天创世缘B2座1103室 邮编:100012 联系人:刘宏,赵兴 联系电话:010—64802042转933,989 六、记录台及技术统计人员在每次比赛结束后应进行赛后工作小结,把在比赛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法,逐步完善自身的工作。 记录台人员要在赛后第一时间(比赛结束五分钟内)电话通知联赛组委会工作人员本场比赛的最终比分。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郭飞 联系电话:13810023189 并将比赛记录表(第一张)上交本场比赛的比赛监督。 技术统计人员要在比赛结束的当天把比赛技术统计表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如下地址: 七、近期,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CBA)及中国女子篮球甲A 联赛(WCBA)相继发生比赛期间球员财物被盗的不良事件,干扰了比赛的正常进行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联赛各赛区(学校)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运动员驻地及比赛场馆(运动员休息室等)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也希望各参赛球队的领队、教练员、队员及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看管好个人财物,共同做好防盗工作。 八、近期,04—05赛季NBA常规赛、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CBA)、中国女子篮球甲A联赛(WCBA)及第七届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相继发生球员与球员、球员与球迷之间的斗殴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鉴于此,联赛各参赛球队一定要高度重视队员管理工作,以维护学校荣誉及联赛形象为重,保证稳定的比赛秩序,强化赛风赛纪,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在“大超”联赛赛场上发生,否则,联赛组委会将按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00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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