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荣誉国际篮球裁判员、中国篮球裁判委员会顾问 王长安 全国男篮甲A联赛(CBA)几轮比赛后,许多观众对裁判的判罚尺度有些看不懂,过去在篮下裁判执法很严的身体接触,现在“不吹了”,同时队员持球脚步有小的移动也不判“走步”违例了,是不是裁判搞“花头”“哨偏了”,也有人说现在裁判执法不按规则,是靠“感觉”来吹,回答是否定的。 由于篮球规则有了新的改变,在裁判员职责和权力的规则第47条中规定"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裁判应在每一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一、规则精神意图以及比赛完整的需要。 二、有利/无利概念的一致性,不要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 三、运用常理执法的一致性,并判断有关队员的能力、态度及行为。 四、在比赛控制与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是适当的,应有一种“感觉”(feeling) 以上四点过去是被列入犯规的章节中,新规则将四点纳入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中,一是说明了正常身体接触,本不该属于犯规,重要的是它列入裁判职责和权力更显示四点原则的重要性。 规则中在犯规定义中又指出“当十名队员在一个有限的空间内作快速的移动,身体接触不可避免”“犯规是指对队员的非法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在用手和手臂接触对方队员的条文中说明“用手碰触对方队员未必是犯规”。 我国男、女篮球队在经历的许多国际大赛中,尤其是在雅典的奥运会比赛中,经受不住对方攻击性很强的贴身防守和篮下攻击,以至失误增多、命中率下降、防守乏力、犯规频频,我们的队员身体接触很少,但手部被判犯规较多,对国外裁判的判罚感到委屈。对身体接触判罚宽,对手部犯规严判,是国际篮球裁判的潮流和趋势。我国男、女篮球队,尤其是女篮付出的这一沉重的代价,使我国裁判界从中得到很大的教训。 几十年来,旧的规则曾明文指出“不准用手接触对方”“不准在背后防守时发生身体接触”“不准在掩护时距离对方太近”(摘自1964年规则93条、1977年规则80条)。我国裁判中也曾提出过“正确认识身体接触、保护发扬对抗”的题目,但这一新的观念当时没有得到普遍的承认和操作。旧的观念、旧的传统、旧的规则影响着我国篮球技战术的发展和提高,规则变了,欧美篮球的打法有大的调整,奥运会篮球比赛和美国NBA比赛中,对抗非常激烈、尤其在篮下争夺中、在抢断球中、在争篮板球中、在贴身防守中、在快速突破中,处处显示出强烈的身体对抗。国际篮球发展的趋势越来越贴近职业化。我们必须转变观念,跟上国际篮坛的新形势,我们球队的打法要变、教练的训练要换、裁判的吹法要变,篮球要走改革创新之路。适应国际新规则、裁判尺度要与国际接轨,球队要改变过去那种“文绉绉”的打法,训练要加强对抗的力度,裁判要一改过去“一碰就吹”落后时代步伐的吹法。 在今年CBA的比赛前,篮管中心召开了参加CBA比赛的全体裁判员学习训练大会,观看了奥运会比赛的录像,让参加奥运会裁判员现身说法讲解身体对抗、讨论研究国际优秀篮球裁判员对身体对抗和犯规的“尺度”,大家统一了认识,统一了尺度,使正常的身体接触(包括激烈的身体对抗)真正按规则合法化了,(BODY TO BODY OK) 几轮比赛中,我们的裁判队伍已大范围的在新赛季中执行新规则、新尺度,使比赛中球队的合理对抗增多了,抢断球多了、贴身防守多了、掩护战术多了、突破多了,出现了激烈、精彩、生动、流畅的新局面。今年的篮球裁判工作为CBA比赛开了一个好头。 在裁判的改革步伐中,我们的裁判员冲破了旧规则、旧吹法长期带来的惯性思维的束缚,篮球裁判工作水平提高了,它必然将推动我国篮球运动走向世界起着重要作用。 |